《桃花姑娘應允了我的承諾》[桃花姑娘應允了我的承諾] - 第一章

」已完結」「喲,這一批姑娘底子不錯。」
這是我來到京城聽到的第一句話。
一群小姑娘擠成一團,怯懦得看着比自己高出數倍的守衛,看着臉上抹滿脂粉的大人,心生絕望。
好在我年齡不過六歲,又因從小接觸家務,僥倖留了下來,給一個姑娘當粗使丫鬟。
那名姑娘名喚桃花,不過二八,在樓里頗為搶手,額心桃花**,雙眸亮如晚星,她會一支劍舞,起舞時翩若驚鴻,吸引恩客無數。
後來,我忍不住問她:「姐姐,我能不能也學這支劍舞?」
那一年,我十歲,樓里已經給我準備了樂器和舞蹈課程,也包括如何取悅恩客。
若是我能像桃花一樣有一技之長,便可以憑藝謀生,雖說在樓里得不到優待,但也尚且安全。
我曾經看見一個不過十五的姑娘,被一五十男子**虐待直至死亡,最後一塊白布掩去屍身。
擔架上,抖落的手臂遍布紅紫傷痕,一把火,便在後院的茅草屋旁燒成了灰燼。
我也怕我自己會像她那樣死去。
我喜歡原野,喜歡靠自己便能生活的所有清苦日子,哪怕縮居在破廟裡。
許是我的眼神執拗,也許是憐惜,桃花姑娘應允了我的承諾。
於是,我在樓里安排的時間外,便有了新的課程,學習劍舞。
因為畏懼死亡,我只能每樣課程都盡努力做到最好,展現自己的價值。
十三歲時已經能作為新人登上樓里的表演台獨舞。
站在台上的那一瞬間,我成了所有人的焦點,我聽見了他們的誇讚,聽見了他們的吶喊,看見了被拋擲的鮮花,灑落的錢財。
許是燭火過於輝煌溫暖,我有些暈了,我愛上了舞台上的自己。
於是在一場又一場表演中,我與我自己隔空擁抱,纏綿,藉著舞姿,撫摸注視着自己。
越發投入每一次表演。
在十四歲那年,我成了樓里新一任的花魁。
管事媽媽賜我花名—水仙。
我有了自己的小院,自己的丫鬟。
一切都在變好。
我好像可以活下去了,靠着舞台上的另一個我。
再後來,桃花出事了。
那日桃花登台獻藝,劍舞依舊迷人,隨着鼓點越發秘籍,劍光逐漸凌厲,音樂結束時,暗處發出一支冷箭,直接刺向看台守衛上的王大將軍之子,王徹。
王徹被射中要害,鮮血滿地,急…

待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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